刘大为,山东诸城人,1945年生。1968年毕业于内蒙师大美术系,1980年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研究生班,受教于叶浅予、蒋兆和、李可染、吴作人、黄胄等中国名画家,基本功扎实,并刻意求新,工、写皆精。在长期的艺术创作实践中,逐渐形成个人鲜明的艺术风格。作品严谨深刻,并富有浓烈的生活气息,作品以反映北方少数民族生活风情及重大历史题材著称于世。 主要作品《漠上》、《马背上的民族》、《阳光下》、《晚风》、《帕米尔婚礼》、《草原上的歌》、《马扎归来》等。 近几年来,大量作品在中国、美国、日本、法国、新加坡以及香港、澳门、台湾等地展出,获奖三十多次。 1998年当选为中国美术家协会常务副主席,主持中国美术家协会工作。